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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发布:2013-05-2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市南山区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深圳市南山区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2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成绩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公布,各位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职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一: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初审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


  注二:资格初审地点为:南山区南山大道2076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3楼会议室(新桃园酒店北面),联系电话:26542357。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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