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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公告

发布:2013-04-1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合格证;报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合格证);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3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22日-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新区管委会1519室。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 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外,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三、考试
  若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少于(含)10人,则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多于1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将拟雇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3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雇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年龄、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附件:1.经济服务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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