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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3-01-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惠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及惠城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广东省内户籍,男性,年龄18至45周岁(1968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任制。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2013年1月16日-18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州市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19号5楼办公室)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联系电话:2670211。每位考生交报名及考试费用80元。
  四、录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有关机构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笔试成绩在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2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查询)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附件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通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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