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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汕头市公务员招考递补体检人选通知(二)

发布:2012-09-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汕头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递补体检人选(第二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粤人社发〔2012〕62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3号)精神和我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录用情况,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就递补体检人选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选
  根据汕头市2012年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录用等情况,按招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1名(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定于9月20日(星期四)上午进行,具体体检医院及集中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阅读完本通知的考生,须尽快与招考单位取得联系。
  2、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男生480元,女生490元),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合地点报到,并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然后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考生,如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查。
  六、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交回序号牌后请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七、结果查询。体检结束后第二天考生登陆
http://www.rsks.shantou.gov.cn、汕头人事网、汕头人才网查询体检结果。
  八、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提前熟悉招考单位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
  1.汕头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递补人选(第二批)体检名单
  2.体检须知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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