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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2-08-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决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非潮州户籍者报名需符合潮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2年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www.gdcz.lss.gov.cn)和潮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czcsgh.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新洋路金城商住楼二楼。联系人:吴凡舸、黄晓霞,联系电话:0768-2208251。
  3、报名要求: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潮州市新洋路金城商住楼二楼)会议厅。
  3、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www.gdcz.lss.gov.cn)和潮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czcsgh.gov.cn)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知识进行综合考评。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的,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潮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有关待遇
  潮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为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被聘用人员为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聘任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附件1:《2012年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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