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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2-07-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霞山房管站、赤坎房管站是我局下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直管公房公产的统一管理等职能。为补充岗位人员欠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等级
 招 聘 
人 数
专 业
 学 历、
学位
其他条件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霞山房管站
 
 
 
管理
岗位A
九级
1
法律
硕士
研究生
30周岁以下,英语6级,2012年应届毕业,
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管理
岗位B
九级
1
法律
本科、
学士
25周岁以下,湛江市户籍,英语6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
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赤坎房管站
管理
岗位C
九级
1
法律
本科、
学士
25周岁以下,湛江市户籍,英语4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

  说明:1、年龄以7月31日划线计算周岁;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需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应聘者需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从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的“表格下载”项找表格下载)一式3份,呈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核验,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审核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日—4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8号湛江市房产管理局12楼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周振国、张士伟,0759—2224627、0759—2213277。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考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管理岗位B、管理岗位C的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则对应岗位不开考。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考生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工作成立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评分,由评委对面试考生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及能力进行考评。
  考生面试结束,当场发给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面试对象。
  (三)成绩公布。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zjfgj.cn)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以上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次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工作由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项目及标准。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 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1、考生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道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面试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笔试和面试。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举报及监督电话: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59—2239629。
  湛江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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