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2年湛江市坡头区招聘教职员工作方案

发布:2012-07-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湛 江 市 坡 头 区 教 育 局
  湛坡人社[2012]57号
  湛江市坡头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方案
  为了深化我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应教育发展规律的人事制度和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师范毕业生,以满足我区各中学急需的学科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教师,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确保引进教师的基本素质。根据各学校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2年全区招聘中学教师(含职员)58名,其中美术2名、语文6名、数学3名、英语6名、物理10名、政治2名、化学1名、生物5名、历史5名、地理9名、体育2名、音乐2名、计算机1名、职员(医学专业2名、新闻学2名)4名。
  三、招聘教师的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应聘教师必须是2012年应届或历届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南三德威中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毕业),并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必须有暂缓就业派遣证。
  3、应聘职员岗位的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
  4、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科必须与所学的专业相对应。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考者须填写《湛江市坡头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缴交彩色相片二张(红底小一寸)及考务费100元。应出具学生证、身份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学习成绩单和毕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须提交学校学习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及暂缓就业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由坡头区2012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总成绩由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和绩点加分组成。
  (一)、说课考核由应聘者自选课题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应聘职员岗位者根据评委所出的题目进行十分钟的演讲和答辩),评委根据考生的表现现场评分。
  (二)、绩点加分主要是根据考生读大学期间考试成绩的绩点进行计分。计分公式:绩点分乘以10等于绩点加分。没有绩点的高校毕业生先计算其毎门课的绩点(百分制分数除以10减去5),再用平均绩点分乘以10等于绩点加分。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该学科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除考生体检不合格外,双方不能悔约),拟聘用的人员由坡头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学校需求情况统一安排任教。
  七、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地点为湛江市符合条件的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根据各学科的招聘名额,从该学科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坡头区教育信息网上对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名及面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 7月 25日- 27 日。报名地点: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时间:2012年 8 月14日。面试地点:坡头区第一中学。咨询电话:3950868。投诉电话:3951032。
  十、其他事项
  1、坡头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教师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以确保整个工作的公正、公平。
  2、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的处罚。
  ③、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停止招聘人员资格或给予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本方案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坡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教育局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gdgwy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