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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湛江市市直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

发布:2012-07-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湛江市市直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湛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试行办法》(湛教[2010]73号),经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湛江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职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教职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毕业生及在职人员。
  (一)毕业生:已取得师范类、综合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已有正式工作单位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在岗人员: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2、具有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才能报考。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但必须承诺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考单位不予聘用。
  三、招考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考教职员116人,具体职位及条件参见《湛江市市直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
  四、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湛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登录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
http://www.zhjedu.cn自行下载打印),同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呈交审核,还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同一底片)。
  报名资料要求一式2份,每人仅可报考一个职位,因错报、漏报、谎报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时,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填上“本人承诺:聘用一年内保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各招聘学校安排工作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到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局域网录入报名信息。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为报考者电子摄像,打印报名表供其校对确认。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教育局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市教育局发给考生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25日共3天(上午9:15 -11:15,下午15:15-17:15)。
  报名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湛江市教育局三楼二号会议室。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实操、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考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
  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则对应岗位不开考。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报考非教师岗位(包括技术岗位的校医、会计、教辅人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
  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由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划定并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二)实操
  实操、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实操测评由各招聘学校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实操测评项目及评分细则。教师岗位的实操考核主要是试讲(或说课);非教师岗位的实操考核主要是岗位技能考评。
  实操考评成立考评小组,由考评小组的评委对考生的实操进行评分。
  实操考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面试
  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采取结构化评分方式,主要考评考生适应的素质、潜能等。
  考生实操或面试成绩不达到合格分数(60分)则被淘汰不予录取。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给成绩(实操、面试)通知书。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考生。
  (四)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笔试、实操、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edu.cn)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依照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招聘学校组织体检人选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方可列为考核人选。由招聘学校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考察,并形成书面考核考察报告,报市教育局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时,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招聘学校可按考试合格成绩高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函件、《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考核鉴定等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报市人社局审批。
  考生被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湛江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期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笔试迟到15分钟以上或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湛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试行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可登录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教育信息网及招聘学校网站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湛江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教职员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59—3336260,投诉电话:0759—3214285。
  附件:
  《湛江市市直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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