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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政法信息网招聘公告

发布:2012-06-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为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政法网管理站)。主要承担全省政法信息网骨干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广东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5.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7月9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9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zfwzzb @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省委政法委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联 系 人:陈政勤、谢家荣
  联系电话:020-87185468,020-87195795
  地  址:广州市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gdzfwzzb @126.com
  (五)资格审查:
  1.初审。省委政法委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相关事项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
www.gdzf.org.cn)公布。
  2.复审。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测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选题作文三部份(一张试卷),不指定参考书,采取闭卷作答形式。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政法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省委政法委政治部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省委政法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有效证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公布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由我委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委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政法网、省人事考试网和南方人才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招聘方案由省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 87185420,联系人:黄伯顺
  下载附件:
  1.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考生查分登记表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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