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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2-06-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卫技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09〕39号)和《关于印发南海区狮山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狮府办〔2010〕14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广东公务员网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发扬“海纳百川”的南海精神,广开贤路,吸纳优秀的医技人才到我镇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逢进必考、量才录用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本次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由狮山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招委会)统一组织,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非在职卫技人员83名,引进在职卫技人员81名。
  四、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非在职卫技人员
  (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2)2012年毕业的南海生源;
  (3)国家“211工程”院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或广东省内第一批本科院校(以2011年高考报考批次为准)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南海区医药技护类高校毕业生委托培训的就业见习学员,以及2010年、2011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南海生源;
  (5)在省内三甲医院接受一年以上培训并已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培生;
  (6)以下考生可放宽毕业院校及生源地要求:
  ①报考麻醉专业、社区工作岗位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
  ②报考康复(医技类,含针灸推拿)、病理、护理、助产、医学影像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专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研究生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在职卫技人员
  在职卫技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镇招委会审核,经区招委会同意。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学科带头人条件的;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
  (4)护理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中等专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5)康复专业(医技类,含针灸推拿)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6)麻醉专业、医学影像专业、病理专业、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7)社区卫生服务所需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且具有南海户籍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8)中文或新闻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计算机网络工程、财务会计专业、电子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年龄要求(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6月15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博士生、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四)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4. 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五、招聘单位及岗位
  请查看《2012年上半年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六、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镇招委会办公室完成。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送到或邮寄到镇招委会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卫生股吴小姐收,邮编:528225,电子邮箱:shishanzwh@163.com)。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招聘程序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可以选择两个招聘单位应聘,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第二志愿将作为替补志愿。
  如招聘单位应聘人员不足,在应聘人员服从安排的前提下,招委会可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和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推荐同类专业的替补人员。没有适合替补人员的,该岗位空缺留至下期补招。?
  具体程序请查看《2012年上半年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招考程序》(附件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并免予各项考核。由用人单位业务考察、体检合格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区、镇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 省级及以上学术专业主委;
  3.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 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负责人;
  5. 地级市及以上三甲医院名专科现职主任;
  6. 经区、镇招委会同意的其他特殊专业人才。
  特殊专业人才、博士生和副高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可酌情照顾其配偶调入,其配偶必须是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调入医疗卫生单位。
  八、待遇
  (一)在职卫技人员
  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职卫技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与招聘单位在职职工同岗同酬,并可享受相关待遇。非南海户籍全日制中等专科学历在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大专学历,方可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二)非在职卫技人员
  1、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的非在职卫技人员实行考察制度,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考察期合同,一年考察期结束后,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未能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逐年续签考察期合同。续签考察期合同在两年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在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考察期结束,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中专学历聘用人员(限南海生源):中专学历非在职毕业生与招聘单位逐年续签考察期合同,续签考察期合同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考察期结束,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签订考察期合同的非在职卫技人员在考察期内按照国家标准工资套级,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单位制订经济分配方案中设定相应分配等级。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与招聘单位职工同岗同酬,并可享受相关待遇。
  九、其他规定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三)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组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受镇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57-86689660。
  本方案由狮山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上半年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方案附件1-4    
  狮山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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