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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2012-06-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广东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年龄在38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报考条件
  1.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
  2.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
  3.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
  4.暂无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可报考对应专业,但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册、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等。
  三、招聘岗位:

招聘类别

招聘学科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备注

高中

数学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

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政治

2

历史

1

地理

2

美术

1

小计

7

初中

历史

1

本科以上学历

地理

1

教育技术(信息)

1

小计

3

小学

数学

1

大专以上学历

语文

2

体育

1

音乐

1

美术

1

信息

1

英语

3

小计

10

合计

20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韶关市西堤横街4号,咨询电话:0751-8917293)。
  3.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过“三支一扶”的,必须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合格证(所有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浈江区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4.报名费:100元。
  5.领准考证时间:要求在6月29日下午5:00前,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处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合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1号)。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笔试人员出现同等分数,则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2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局信息网公告。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1.以说课为主(时间15-20分钟),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2.音乐、美术、体育、信息专业学科的,面试考专业技能(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
  1.面试时间:2012年7月8日上午7:30时。
  2.面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1号)。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以上者方能进入体检程序。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1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局信息网公告。
  (三)加分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粤人发[2007]141号文)。
  六、体检、政审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相同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先;相同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的,采用加试的方法,以加试成绩高者列先。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社局、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事宜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在上述地点和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被招聘者从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7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被聘用者为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必须和浈江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并先到浈江区所属的农村或近郊中小学校(紧缺学科的也可调整到市区)服务五年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说明
  1.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退还报名费),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2.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属院校或单位。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人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0751-8917293。
  本公告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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