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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发布:2012-05-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满足广州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2012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与往年相比,今年公告紧跟国考的趋势,同时体现了自身的特点。现将2012年广东公告出现变化的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科学历要求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此次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除201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放宽应届硕博研究生的报考年龄
  2012年广州市放宽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报考年龄,从以往的35周岁以下变为40周岁以下。
  三、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调整
  2012年的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9日。而 2011年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这就意味着对考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限制更加严格。
  四、报名时间延长
  2012年的报名时间延长至一周,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9日9:00 至5月15日16:00。请考生掌握好时间,不要错过报名的时机。
  五、取消报名环节资格审核
  报名环节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
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今年的笔试科目仍为两科,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注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专家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行测和申论可参考2012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http://www.chinagwyw.org/2011/1207/22936.html>。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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