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全面启动
4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布置会议,全面启动我市市直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根据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制定了《云浮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经省工资制度改革与规范政策外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同意实施。我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鉴于其他事业单位行业类型广、人员群体多、经费来源复杂、保障程度不一的情况,我市实施绩效工资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并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财政经费保障差异,对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机构比例等实行略有区别的管理。
本次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后,我市市直所有事业单位将全面完成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并全面入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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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后,我市市直所有事业单位将全面完成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并全面入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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