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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2011-11-1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1年11月10日)
  一、本次公开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11月10日发布招考公告,11月11日上午10: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12月3日笔试,12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12月15日资格初审,12月21日至22日面试,12月23日公布总成绩,12月25日体检。
  二、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应届毕业生。
  “暂缓就业手续”是指以下手续之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与原毕业学校签订并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虽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但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被学校正式派遣,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毕业院校、高等教育部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尚未就业派遣证明材料(如协议书、未就业派遣证明等)。
  三、还有哪些情形可以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以下四类人员无论是否就业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一)深圳院校、深圳生源,且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毕业生。
  (二)深圳户籍人员的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非深圳户籍配偶。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四)已毕业且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中属深圳生源或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且2010年、2011 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需注意: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被学校正式派遣至深圳就业并落户后,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四、深圳院校指哪些院校?
  深圳院校是指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五、深圳生源如何界定?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外、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
  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和计算?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及以上单位外,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截止时间以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截止时间以学位证颁发时间为准)的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七、招考对象为“不限”,又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八、招考对象为“不限”,又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九、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参加上述两个项目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十、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深圳户籍包含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六区及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户籍。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但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
  若招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则不论报考者是深圳户籍还是非深圳户籍,均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符合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一、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或在职学历者能否报考?
  不可以报考。但留学回国人员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国(境)外学位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职位。
  十二、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十三、职位表“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代码如何理解?
  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代码分二、四、六位,形成依次包含关系。报考者须依据专业目录将本人所学专业归入相应的专业类别,符合职位专业类别要求的可以报考该职位。例如:职位要求专业代码为0301的,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XX的均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而0302XX、0303XX等就不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十四、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如何确定?
  若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没有完全一致,将根据留学人员的学位证书、成绩单等,按照最相近的原则,在资格初审现场由专门人士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
  十五、高学历者能否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若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高学历报考者也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例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
  十六、职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吗?
  不是。职位表中其他条件栏中规定的条件,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等,不仅是对低学历报考者的要求,而是对该职位所有报考者的要求。
  十七、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其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不符的,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可以,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和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八、双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不能以学位证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如果报考者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十九、“法律硕士”是否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
  可以。
  二十、在职公务员能否报考?
  可以,但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报考。在职公务员考取本次公开招考职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须按照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重新任职定级和进行公务员登记,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重新起算。
  二十一、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二十二、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户籍本等,取得这些资历的时间均应在2011年11月11日之前(含当日)。
  二十三、“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如何理解?
  这是指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简称回避关系)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所在单位的职位。“所在单位”一般指市直机关、区直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其中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较大机关及其直属分局、管理局分别作为“所在单位”,但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上述“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分局、管理局的职位。
  例如:报考者的父亲是某局机关的主任科员,则其不能报考该局机关的职位,但可报考该局直属各分局的职位;若其父亲是该局的副局长,则其既不能报考该局机关的职位,也不能报考该局直属各分局的职位。
  二十四、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被取消,只要有人报考的职位都将正常开考。
  二十五、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漏填。若现为在职公务员的,需在本条工作经历后注明“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期满转正公务员”。因信息填报不全、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十六、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参照《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十七、笔试科目及内容有哪些?
  本次公开招考笔试科目为两科,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A001-1103A129)考《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B001-1103B126)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需注意的是,为促使报考者了解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及聘任制改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增加对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内容的考察。
  笔试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二十八、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成绩依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二十九、进入资格初审、面试的人员如何确定?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该职位的面试名额,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某职位面试名额(R)的确定办法:当某职位拟招人数(Y)小于或等于10人时,面试名额(R)为该职位拟招人数的3倍(即R=3Y);当该职位拟招人数(Y)大于10人时,面试名额(R)为该职位拟招人数的2倍再加10(即R=2Y+1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十、资格初审时考生需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需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落款时间需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若推荐表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前的还需同时提供其他暂缓就业手续。
  2011年底(指2011年9月1日之后,下同)和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
  属于本指南第三条规定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应届毕业生资料外,还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二)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2011年底和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
  (三)除上述资料外,以下情形还须提供的材料:
  1. 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证明本人2011年11月11日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2.以深圳生源报考的,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以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报考的,须提供证明2011年11月11日的双方夫妻关系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的结婚证和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3.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未毕业的(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在申报聘任材料时,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初审时,国(境)外学位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
  4.以“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按照本指南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5.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截止到2011年11月1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经历证明材料: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可。请在经历证明材料中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
  (注意: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现场验原件并收复印件。在审查时因无法提供资料、资料不齐全、不准确而影响审查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十一、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报考者参加面试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计算。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十二、若某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对报考者有什么影响?
  若某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将削减拟招名额,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按以下办法确定:
  Y代表该职位拟招名额,R代表该职位面试名额(当Y≤10时,R=3Y;Y>10时,R=2Y+10),X代表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Z代表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
  (一)若X≥R,则Z=Y;
  (二)若X<R时
  1、当X≤30时,X/3刚好为整数,则Z=X/3;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
  2、当X>30时,[(X-10)/2]刚好为整数,则Z=(X-10)/2;(X-10)/2不为整数,则Z为[(X-10)/2]+1取整数。
  若按上述两种情况取整数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例如:某职位拟招名额(Y)为16人,面试名额(R)为42人,若经资格初审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X)只有33人,因30<X<R,且(X-10)/2 =11.5不为整数,则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Z)为12人{即(33-10)/2)+1=12.5,取整数}。按照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确定其体检人选。
  三十三、拟招人员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如何确定?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任后,拟招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报到时间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其他人员,报到时间为深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
  三十四、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要签订合同吗?期限多长?期满可否续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次公开招考的公务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首个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单位与公务员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可直接续签,续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连续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三十五、报考者考取公务员职位后的职务如何确定?
  公务员职务按照其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确定。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其所考取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者无论是研究生学历还是本科学历,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三十六、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十七、 如何网上报名?
  1、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3、选择职位报考(在职位选择中有对职位的简要介绍,为准确了解详细职位要求,请务必到网上公布的职位表内查阅);
  4、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5、按要求上传照片;
  6、网上缴费;
  7、用A4纸从网上单面打印两份有支付号的"报名表"。
  网上报名的详细流程和要求请详见《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十八、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一)查询网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 szhrss.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二)报名系统的咨询。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3776655(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wb@testcenter.gov.cn进行反映)。
  (三)招考政策的咨询。请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0755-82108735、82108433(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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