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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选拔基层公务员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

发布:2011-08-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基层公务员
    和事业单位职员珠海市资格审核
    及面试工作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1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本市有关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决定,这次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10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和地址。8月11日下午2:30—5:30进行资格审核,递补面试人员的审核时间为8月12日下午2:30—5:30。审核地址在: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珠海市委党校教学楼303教室。
    2.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以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具体职位(组)的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见附件一。
    3.审核材料。外来务工人员考生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明、能够证明在本市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所在企业出具的证明,以及户籍证明(如户籍已在职位所在市,还需提供通过企业用工或激励政策入户的证明)等。
    本地工人农民考生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计生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县(市、区)工农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劳动、承包等合同或所在企业出具的证明、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或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4.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组)、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如在8月12日下午5:30前未能递补足面试对象的,不再递补。
    未确定为资格审核对象、但笔试成绩与本职位(组)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5.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2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址。集中安排在8月14日进行,其中:
    上午8:30-12:30,本地工人农民考生面试;
    下午2:30-6:30,外来务工人员考生面试。
    面试地点在珠海市委党校教学大楼4楼(地址: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
    3.面试报到。8月14日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当天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结果查询。各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15日下午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
    请面试对象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二)、《面试流程图》(附件三),并注意了解面试考场交通状况(附件四),带齐证件,预足时间,提前到达,勿因证件不齐或迟到而造成遗憾。
    四、体检、考察、审批及入户
    1.体检。8月16日上午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职位所在部门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3.审批。经考察合格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并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名单。
    4.办理入户和增加入户积分。对每一职位组考试总成绩第3-5名的外来务工人员,将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对每一职位组笔试成绩第6-10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认真审核其报考资格后,及时办理增加入户积分手续。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附件一: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三:面试流程图
    附件四:面试考场交通图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0日
    附件一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考生
    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选拔职位(组)
职位代码
资格审核对象基本情况
资格审核时间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香洲区环境监测站公务员、香洲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职员 
103001
李二朋
111030100601
170.3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王瑞国
111030101412
169.2
 鹏
111030101520
168.8
刘艳平
111030101807
167.8
唐伯川
111030101212
166.3
金湾区劳动监察中队公务员、香洲区经济管理中心职员
103002
谭浪波
111030100613
174.6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黄坚文
111030100715
170
 涛
111030102323
169.5
蔡志良
111030102507
168.1
赖永长
111030102527
164.8
金湾区红旗镇公务员、金湾区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职员 
103003
 肖
111030102713
175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梅
111030100906
170.9
王兴斌
111030103002
170.8
邱丽艳
111030100904
169.7
陈运伟
111030102912
168.3
斗门区井岸镇公务员、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职员
103004
杨江毅
111030101113
173.1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麦振宇
111030103321
172.1
曾雪兰
111030103030
170.6
陈坤壮
111030101016
166.4
李智星
111030101130
165.4
    珠海市本地工人农民考生
    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选拔职位
职位代码
资格审核对象基本情况
资格审核时间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香洲区南屏镇公务员
203001 
宋士红
222030801412
169.7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青
222030801608
169.2
颜新立
222030801104
167.6
 亮
222030801119
167.6
何春平
222030801309
167.4
金湾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公务员
203002
李伊泱
222030800622
167.3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梁国恩
222030800609
166.4
陈亿堂
222030800513
165.1
黄科迅
222030801903
164.3
许云
222030801622
162.5
李春隆
222030801720
162.5
斗门区农业局公务员 
203003 
周海棠
222030802321
169.6
2011年8月11日下午2:30-5:30
吴泽锋
222030800702
167.7
周丽贞
222030802303
167.2
梁敏婷
222030802402
166.9
邝雪媚
222030800922
166.5
    附件二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8月14日面试开考前45分钟(上午为7︰45前、下午为1︰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的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附件三
\
    附件四
    面试考场交通图
面试考场交通图
    乘车路线:13路、68路、17路、18路、55路、99路到党校巴士站下车,前行200米进大门右转直走教学大楼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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