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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源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1-04-2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拟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定于4月26日对拟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公安部门(含森林公安,下同):2011年4月26日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00。
    其他部门:2011年4月26日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00。
    递补考生:2011年4月28日上午8:45—11:30。
    二、报考资格复审地点
    公安部门:河源市公安局3号楼三楼(警体馆)(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
    其他部门:河源市技工学校(源城区东环路大学城);
    递补考生:除公安部门考生外,其他部门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7楼)复审。
    三、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4、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 各一份;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明材料。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合格材料;④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⑤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准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四、报考资格复审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单位现场给考生签发《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部门审核人员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确认属实后,招录单位(部门)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要求考生在《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招考单位保管一份,考生一份)上签署姓名予以确认。该职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生资格审核完毕后,本人须在报名表上签名;
    (4)通过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在面试前进入河源市政府门户网(
www.heyuan.gov.cn)“报考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网页,打印面试通知,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拟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留意本网站有关面试时间的通知;
    3、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缺席的,按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复审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复审的,后果自负;
    4、公安系统报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但成绩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咨询电话:0762-3238331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20日
    附件:河源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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