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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之基层工作经历

发布:2011-03-0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启动,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针对考生常见问题进行整理,供考生参考。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常见问题
    问: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又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答:应届毕业生应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方可报考此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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