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研究中心招聘
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东莞市编研中心)是经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规划管理政策评价、研究和制定工作;对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措施;承担规划局委托的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和部分规划管理业务;负责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作;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对城市规划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储存,为城市规划管理和其他有关单位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和文秘人员岗位,共招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18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规划局大楼五楼编研中心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编研中心负责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东莞市编研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东莞市编研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对该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东莞市编研中心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27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编研中心将公布名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定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东莞市编研中心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2388001、22388021;联系人:李慧清、王海忠
附件:1.东莞市编研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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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和文秘人员岗位,共招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18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规划局大楼五楼编研中心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编研中心负责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东莞市编研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东莞市编研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对该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东莞市编研中心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27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编研中心将公布名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定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东莞市编研中心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2388001、22388021;联系人:李慧清、王海忠
附件:1.东莞市编研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职位表
序号 |
职 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报 考 条 件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应届毕业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
本科、硕士为城市规划专业 |
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2 |
文秘人员 |
1 |
应届毕业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 |
不限 |
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年龄23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 |
小计 |
2 |
|
附件2: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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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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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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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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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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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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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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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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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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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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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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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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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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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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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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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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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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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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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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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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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视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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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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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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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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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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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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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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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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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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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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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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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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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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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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