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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0-01-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取优秀公务员到共青团岗位工作,根据广州共青团和青年工作需要,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二、选调范围

    在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共青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文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年龄在28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以邮递方式报名(请寄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组织部收,邮政编码510170)或交换至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组织部收。

    (二)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2月26日(以邮递方式按邮戳为准)。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下载(www.gzpi.gov.cn)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本人发表或代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前来测试;

    2、确定入围人员,安排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

    3、确定考察对象(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到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4、确定选调人选,与人选所在单位商调。

    5、报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转任手续。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附件: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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