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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发布:2009-09-2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关于解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助理书记员问题的批复》(博府[2009]15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博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助理书记员,其中县人民法院15名、人民检察院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罗县户口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两院工作的协警、书记员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6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法律大专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双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7、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并能按要求编辑打印文档。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9年9月 2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8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博罗县检察院(嘉宾路检察院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报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和印证岗位条件的其他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如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相关说明

1、考试分两部分,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计算机中文记录、文档编辑)和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试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审查考生是否有违法违纪的记录,到考生居住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写出证明材料。

六、聘用与待遇

1、此次招考职位为聘用制助理书记员。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博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博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助理书记员身份。

2、对新录用的助理书记员,两院政工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安排上岗。

3、工资每月1500元(含各项津贴、补贴和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五保)。

本公告由博罗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人事局0752-6206132

法 院0752-6208226

检察院0752-6288155

博罗县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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