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
关于暂缓就业协议
2011年吉林某大学本科毕业,办理了档案留校手续,当地无需签暂缓就业协议,可否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广东省公务员考试?
2011年吉林某大学本科毕业,办理了档案留校手续,当地无需签暂缓就业协议,可否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广东省公务员考试?
2012-03-08 16:04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2-03-08 17:26
2012-03-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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