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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务员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这个要求,我于2011年6月毕业,在一间私企工作半年多了,这样算不算“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这个需要提供什么来证明吗?



2012-02-10 13:52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不属于。凡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者,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计划的,应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要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应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2-02-1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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