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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
政审 犯罪记录

我25岁时在大学期间偷走了室友的手机而因盗窃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因情节轻微而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问,取保候审之前公安局对我做的全方位拍照和指纹留存,是为了做犯罪记录吗?

被不起诉后,这些资料他们还会留存吗?

我现在想考公务员,如果笔试面试都通过以后,走到政审阶段,会不会查到犯罪记录而不予录用??????!!!!! 


2011-11-02 16:4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11-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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