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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职后可否再次报考公务员?

请问,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参公管理,非广东省,通过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两年后(含试用期一年)主动辞职的话,还能否再考深圳的公务员?


2011-08-27 13:25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参公管理单位是按照公务员管理制度执行的,政策规定未满足最低服务年限是不能辞职的,若申请通过的话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08-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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