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这个意思是不是只要有一只眼的矫正视力在0.8以上就行了?
基本不影响正常生活工作,
省内是否有强制要求 :即使单位认可 也不能录取?
这个意思是不是只要有一只眼的矫正视力在0.8以上就行了?
基本不影响正常生活工作,
省内是否有强制要求 :即使单位认可 也不能录取?
2011-07-12 15:28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不是双眼都低于0.8,没有视功能损害问题,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符合要求。只要符合体检要求单位是不能单独进行认可或否定操作的。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07-12 16:05
2011-07-12 16:05
相关问题
- 有些职位要求要中共党员,那如果是预备党员还没转正能不能报啊? 2012-09-20
- 我是广州市户口,在江苏工作,想参加2013年国考广东职位,能在江苏考场报名考试吗 2012-08-28
- 请问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后套读自考本科,能报考全日制本科的职位吗 2012-08-11
- 咨询 2010-12-30
- 报关与国际货运是属于什么专业 201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