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务员
我是2010届的本科毕业生,申请了暂缓就业,工作了半年多,请问可以算社会人员吗?还是说一定要签了就业协议,取消了暂缓就业才算是社会人员?谢谢
2011-01-11 20:16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办理了暂缓就业的考生在落实工作单位,办理了就业协议后按照暂缓就业相关条款取消暂缓就业,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考生不属于社会人员。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01-12 15:15
2011-01-12 15:15
相关问题- 您好,我是2011年6月份毕业的大专生,已参加工作,是不是以社会人员的身份报考? 2011-12-05
- 你好,考深圳的公务员,需要两年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如何提供证明? 2011-11-18
- 你好,我是2012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广东河源,但本科是在湖北武汉,请问还能否报考广东公务员? 2012-02-13
- 办理暂缓就业能否报考选调生? 2012-03-16
- 请问如果有一项检查不及格需要复检,复检时是所有项目都重新检查吗? 2011-05-18
已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