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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
工作经验问题

您好,我于2010年6月研究生毕业,当时档案办理了暂缓就业,之后找到单位在深圳工作,现在暂缓就业还未取消,请问这样的工作经验在报考国家及省级公务员时是否认可?是否出具有公章的有效证明即可以???请尽快给予回复,非常感谢!


2011-04-01 12:49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有效的工作证明即可证明工作经历。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04-0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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